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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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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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g |
2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695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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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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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川贝母、梨膏。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