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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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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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g |
0.3g*64粒 |
生产企业 |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695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副作用 | ||
禁忌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川贝母、梨膏。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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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