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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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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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12.72mg*30s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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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61 |
H20160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于治疗下列疾病或药物引起的消化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上腹部不适、 腹痛、胃烧灼、嗳气等)。 1.成人:慢性胃炎,胃下垂症,反流性食道炎,胃切除症候群,使用抗恶性肿瘤药或左旋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1.成人:口服,一次1~2片(相当于多潘立酮10~20mg),一日3次;如果需要,睡前加服一次。2.儿童:口服,一日1~2mg/公斤体重,分3次服用;如果需要,睡前加服一次。一日总量不得超过30mg。 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1.消化系统:偶见腹泻、便秘、腹痛、腹部压迫感,极少见口渴、胸痛、恶心、呕吐、腹胀、一过性痉挛。 2.本品可影响位于血脑屏障外的脑垂体,可逆性升高血中催乳激素水平,从而引起溢乳和男子女性化乳房。 3.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4.血脑屏障发育不成熟(幼儿)或有障碍时,与成人不同,可能出现神经系统等锥体外系症状,停药后可消失。 5.休克:可引起休克、过敏症状(皮疹、皮肤发红、呼吸困难、颜面浮肿、口唇浮肿等),应注意观察,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不能耐受的患者禁用;2.因刺激胃运动可能产生危险的患者禁用: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症或有穿孔; 3.催乳激素分泌性垂体瘤或促乳激素腺瘤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马来酸多潘立。化学名:5-氯-1-[1-[3-(2,3-二氢-2-氧代-1H-苯并咪唑-1-)丙基]哌啶-4-]-2,3-二氢-1H-苯并咪唑-2-(Z)-丁烯二酸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味微甜。 |
本品为白色圆形片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所以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服用本品应加注意。 2.肾功能不全或尿潴留患者服用本品应加注意。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清肌酐〉6mg/100ml),本品的消除半衰期由7.4小时增加到20.8小时,但其血药浓度低于健康志愿者。由于极少数原形药物经尿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音效服药可能不需调整剂量。但需重复给药时,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严重程度将服用次数减为1~2次/日,同时剂量酌减。需延长治疗的患者,应接受定期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