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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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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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61 |
国药准字Z51020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2.忌喝烈性酒,酗酒。 |
成分 |
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本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味微甜。 |
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