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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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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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克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27 |
国药准字Z4402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补气健脾,活血止痛。用于脾胃气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隐痛或刺痛、纳呆食少;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黄芪、三七、红参、珍珠层粉、人工牛黄。辅料为空心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戒烟酒。2.不适用于肝气郁滞,主要表现为急躁易怒,两胁作胀,嗳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