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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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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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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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83 |
国药准字H23022695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及反酸。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可引起呃逆,胃肠胀气。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
1.6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胃酸缺乏、急性胃黏膜病变及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5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大黄粉2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粉红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少尿或无尿、高血压、心脏病、不明原因的急性剧烈腹痛患者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老年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