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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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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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83 |
国药准字Z34020734 |
说明 | ||
适应症 |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滋阴养胃。用于慢性胃炎,胃脘灼热,隐隐作痛。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干姜、菟丝子、白术(炒)。辅料为二氧化、淀粉、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