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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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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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6片 |
每片重0.35g |
生产企业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56 |
国药准字Z37020746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
本品消炎生肌﹐制酸止痛。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胃窦炎。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一次6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4片,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肾功能损伤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碱式碳酸铝镁0.5克。 |
本品主要成分: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