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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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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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540 |
国药准字H21023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而引起的胃疼。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和睡前吞服。 |
副作用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偶见眼睛痛、眼压升高、皮肤过敏。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胃膜素0.56克,海螵蛸细粉0.096克,莨菪流浸膏0.032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不得再使用其他含铋制剂。4.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