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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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铁笛丸

八正颗粒

规格

每丸重3g

2.2g*12袋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008

国药准字Z20050143
说明
适应症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清热,利尿,通淋。用于湿热下注,小便短赤,淋沥涩痛,口燥咽干。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瞿麦、车前子(炒)、萹蓄、大黄、滑石、川木通、栀子、甘草、灯心草。辅料为糊精。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回甜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