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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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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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1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8 |
国药准字Z20023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疗程二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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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甘、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