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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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铁笛丸

板蓝根颗粒

规格

每丸重3g

(1)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2)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008

国药准字Z51020153
说明
适应症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板蓝根等。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