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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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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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粒*1板*8小盒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济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42 |
国药准字Z450221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养胃生津。适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干咳,口燥咽干,两目干涩,视物模糊,五心烦热,午后潮热,大便干结,神疲乏力,腰膝酸软。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铁皮石斛、灵芝、西洋参。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或浅黄棕色的颗粒,味甘、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虚寒湿重者慎服。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