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11 |
国药准字Z200266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生津,开音利咽。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咽喉肿痛,声哑失音,用声过度后的咽干、喉痒、发声费力、起声困难。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内盛引起的咽喉肿痛、咽部异物感,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喉炎、扁桃体炎、发热咳嗽,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急性病症。 |
用法用量 |
含化,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地黄、硼砂(煅)、玄参、人工牛黄、麦冬、冰片、丹参、薄荷脑、乌梅、珍珠粉、玄明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硬脂酸镁、枸橼酸、薄膜包衣预混剂 |
黄连、人工牛黄、冰片、黄芩浸膏、栀子、郁金、大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棕色;气香,味甘、微酸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有特异香气,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声带肌无力证因气虚所致的失音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5.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肿痛者。6.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