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4g*24片/盒 |
2g*30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203 |
国药准字Z20025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中医: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痹阻所致的关节肿痛、屈伸不利等。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跌扑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3.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会有食道哽阻,不适之感,或胃肠不适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心脏病患者、过度衰弱有并发症者禁服。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成分 |
透骨香、汉桃叶、大血藤、八角枫、金铁锁。辅料为聚维酮K30、硬脂酸镁、薄膜为包衣物料 |
生三七。辅料为蜂蜜、活性炭。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红色至红棕褐色;气微,味微苦、涩。 |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味苦而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滑腻辛辣之品。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2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