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青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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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青感冒颗粒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7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四川华星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374

国药准字Z21020495
说明
适应症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7克,一日3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大青叶、板蓝根、鱼腥草、薄荷、淡豆豉、淡竹叶、陈皮、甘草。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