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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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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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g |
生产企业 |
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767 |
国药准字Z20010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饭后口服。3-6岁,一次10ml,一日3次;7-10岁,一次15ml,一日3次;10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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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黄芩;辅料为蔗糖。 |
麻黄、苦杏仁(炒)、莱菔子、葶苈子、紫苏子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