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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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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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75粒/瓶 |
生产企业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52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