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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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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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粒装0.63g |
生产企业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52 |
国药准字Z20080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疏肝健胃,解痉止痛,止血生肌。主治肝郁脾虚,肝胃不和型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症见胃脘胀痛,暖气吐酸,烦躁不食,腹胀便溏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见不良反应得报道。 |
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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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 |
柴胡、党参、白芍、延胡索、白及、珍珠层粉、青黛、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溃疡病出血较多者宜综合治疗。 6.若服用本品中,突然腹部剧痛难忍,按之加剧,腹如板状,属急腹症,须立即停药,去医院请外科会诊。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酸性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