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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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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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52 |
国药准字Z200802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温中补虚,调和肝脾、行气活血、止痛生肌。用于脾胃虚寒及肝脾不和型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症见脘腹疼痛,腹胀喜温,反酸嗳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 |
黄芪、大红袍、延胡索、白芍、鸡矢藤、白及、砂仁、五倍子、肉桂、丹参、甘草、炮姜。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忽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