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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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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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52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健脾开胃,消食导滞,驱虫止痛,安神定惊。小儿康颗粒用于食滞虫痢,烦躁不安,精神疲倦,脘腹胀满,面色萎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温开水送服,周岁以下每次5g,一至四岁一次1袋,四岁以上一次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 |
太子参、山楂、葫芦茶、槟榔、麦芽、榧子、白芍、白术、茯苓、乌梅、蝉蜕、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