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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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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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0.5g (按Al5Mg10(OH)31(SO4)2计)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H201234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用于缓解消化道溃疡、反流性食管炎、急慢性胃炎等酸相关性疾病的症状,如反酸、上腹痛、烧心、腹部不适、嗳气、腹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每次1片,每日3次,两餐间及睡前嚼服。推荐疗程为2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胃肠道不适、轻微恶心、便秘或腹泻、皮疹,偶可能有转氨酶(AST)升高。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疑有肝昏迷的肝硬化病人禁用。 2.肾功能衰竭与尿毒症病人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镁加铝。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需慎用,必要时监测血中铝、镁浓度,如血浓度显著增加需中止给药。长期大剂量用药的病人,也需定期监测铝镁血浓度,以防诱发骨软化或骨质疏松。 2.需与其它药物同服时,在服本品前1小时给药,或二者相隔1小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