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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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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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Z230212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消食化滞,利水止痛。用于停食腹胀脘痛,二便不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年老体弱者勿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牵牛子(炒);熟大黄;香附(醋炙);五灵脂(醋炙);猪牙皂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水丸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