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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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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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Z200603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以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证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Ⅱ期原发性肝癌疗程2个月,Ⅲ期患者疗程1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开始服药后出现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多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党参、鳖甲(醋制)、重楼、白术(炒)、黄芪、陈皮、土鳖虫、大黄、桃仁、半枝莲、败酱草、茯苓、薏苡仁等21味。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苦、微酸。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服。 2.有明显出血倾向者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