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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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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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小丸每20丸重0.08g;大丸每4丸重0.08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Z1088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芳香化浊,理气止痛,健胃导滞。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肠炎,菌痢,脘腹胀满,腹痛,食积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 1.小丸一次20丸,一日3次;小儿一岁内一次4~6丸,一日2~3次;一至三岁一次6~12丸,一日3次;三岁以上酌加。 2.大丸一次4丸,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恶心、头昏、腹泻、月经量多等。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木香,沉香,枳壳(麸炒),檀香,大黄,厚朴(姜制),朱砂,麝香,巴豆霜,大枣(去核),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气芳香,味甘、辛、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不宜应用。 2.本药品含有兴奋剂成份,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