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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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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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0.45g*24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河南金华隆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Z2011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健脾消食、除湿袪痰、活血化瘀。用于脾瘀阻滞,症见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等;高脂血症;也可用于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引起的其他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咀嚼,温开水送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红曲。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紫红色至紫褐色片;有香气,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