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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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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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深圳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Z10960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清热解毒,化瘀散结。适用于胁肋胀痛或刺痛,胁下痞块,口苦口粘、纳呆腹胀、面目黄染、小便短赤、舌质黯红或瘀斑、瘀点、舌苔黄腻、脉弦滑或涩等湿热毒邪内蕴,瘀血阻络证及急、慢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病重者适加至6粒,一日3次,小儿减半或 遵医嘱,一个月为一疗程,一般用药三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度非感染性腹泻,减量后腹泻停止。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三七、黄连、黄芩、黄柏、大黄、白花蛇舌草、山银花、蛇胆汁、人工牛黄、皂角刺人工麝香冰片、郁金、防风、石菖蒲、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