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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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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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2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四川禾润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324 |
国药准字Z21021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止痛,用于脘胁疼痛,嗳气吐酸,大便热泻。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外用,涂于患处,热敷20~30分钟,一次2~5毫升,一日2~3次,十四日为一疗程,间隔一周,一般用药二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黄连(姜汁炒)、吴茱萸(盐炙)、木香。 |
红花、制川乌、制何首乌、续断、威灵仙、醋延胡索、防风、鸡血藤、蝉蜕。 |
性状 |
黄色至棕黄色的片 |
本品为棕色的溶液;气特异,并有醋的气味。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