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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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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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2g |
0.2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791 |
国药准字H1088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止痛,用于脘胁疼痛,嗳气吐酸,大便热泻。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姜汁炒)、吴茱萸(盐炙)、木香。 |
氯唑沙宗。 |
性状 |
黄色至棕黄色的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