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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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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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2g |
每丸重1.5g;每100丸重5g(相当于饮片2.273g) |
生产企业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玉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43 |
国药准字Z109700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益气养阴,活血化瘀,清热解毒,强心复脉。用于气阴两虚或气阴两虚兼心脉瘀阻所致的胸闷、心悸、气短、乏力、头晕、多汗、心前区不适或疼痛;病毒性心肌炎见上述症候者;对心肌病、心肌损伤、心律失常、反复呼吸道感染、早期复极综合征等亦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2粒,以后一次1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儿童一岁至三岁一次2丸,三岁至六岁一次3丸,六岁以上一次4丸,一日3次;成人一次6丸,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偶见纳差、恶心,不影响治疗。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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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钠。 |
玉竹、丹参、降香、五味子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褐色大蜜丸;气芳香,味微甘、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