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洛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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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洛铂

醋酸甲羟孕酮片

规格

50mg(以无水物计)

0.5g*30片
生产企业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308

H20140648
说明
适应症

1.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乳腺癌。

2.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小细胞肺癌。

3.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

用法用量

在使用前,用5毫升注射用水溶解,此溶液应4小时内应用(存放温度2-8度)。静脉一次注射,剂量为50mg/m2体表面积,再次使用时应待血液毒性或其他临床副作用完全恢复,推荐的应用间隙期为3周,如副作用恢复较慢,可延长使用间隙。用药的持续时间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最少应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进行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如用络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副作用,不要时应减少剂量,如减至40mg/m2体表面积。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血液毒性:在洛铂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中,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约有26.9%实体瘤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mm3。在已用大剂量化疗后的卵巢癌患者中,血小板减少发生率达75%。血小板降低常在注射洛铂后两周开始,下降后一周恢复到100000/mm3。在15%的患者中白细胞低于2000/mm3。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2.胃肠道毒性:34.3%的患者发生呕吐,但仅有6.7%的患者较严重;14.8%的患者发生恶心,建议预防使用止吐剂;3.5%的患者发生腹泻。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发生的脏器系统列表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禁忌

1、有骨髓抑制患者,或有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或出血)和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禁用。

2、对铂类化合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本品禁用于具有下述情况的患者:

严重肝功能不全,因骨转移出现高钙血症的患者,已知或疑似妊娠,不明原因的子宫不规则出血,已知对本品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疑诊为乳腺癌或早期乳腺癌。

成分

洛铂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性状

白色冻干粉末

本品为双凸,椭圆形白色片。

注意事项

用洛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剂量。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