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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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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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以无水物计)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59 |
国药准字Z20040121 |
说明 | ||
适应症 |
1.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乳腺癌。 2.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小细胞肺癌。 3.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
益气健脾、理气化痰、活血行瘀。用于治疗肺癌、胃肠癌、乳腺癌等,改善肿瘤(脾虚痰瘀)患者胸痛、面色苍白、纳谷少馨、少气懒言、气短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在使用前,用5毫升注射用水溶解,此溶液应4小时内应用(存放温度2-8度)。静脉一次注射,剂量为50mg/m2体表面积,再次使用时应待血液毒性或其他临床副作用完全恢复,推荐的应用间隙期为3周,如副作用恢复较慢,可延长使用间隙。用药的持续时间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最少应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进行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如用络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副作用,不要时应减少剂量,如减至40mg/m2体表面积。 |
口服,每日3次,每次6粒。 |
副作用 |
1.血液毒性:在洛铂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中,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约有26.9%实体瘤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mm3。在已用大剂量化疗后的卵巢癌患者中,血小板减少发生率达75%。血小板降低常在注射洛铂后两周开始,下降后一周恢复到100000/mm3。在15%的患者中白细胞低于2000/mm3。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2.胃肠道毒性:34.3%的患者发生呕吐,但仅有6.7%的患者较严重;14.8%的患者发生恶心,建议预防使用止吐剂;3.5%的患者发生腹泻。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有骨髓抑制患者,或有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或出血)和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禁用。 2、对铂类化合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洛铂 |
人参、生黄芪、白术、鸡内金、栝蒌、清半夏、厚朴、枳壳、郁金、丹参、全蝎、蜈蚣组成。 |
性状 |
白色冻干粉末 |
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用洛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剂量。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