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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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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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内容物重0.15g |
每粒装0.33g(含龙血竭酚类提取物0.30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09 |
国药准字Z2013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破血散结。用于血瘀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舌强语蹇,舌紫暗,有瘀斑等,及高血压脑出血后的脑血肿、脑血栓见上述证候者。 |
活血化瘀通络。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死)恢复期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寒涩或不语,偏身麻木,脉弦或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疗程为4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胀痛、腹痛、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等症状。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肝功能(ALT、AST)、肾功能(BUN、CT)指标的异常升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2、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3、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及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过敏体质者以及对本品及其相关成分过敏者禁用。 5、服用本品有明显不良反应者禁用。 |
成分 |
水蛭 |
龙血竭酚类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微腥,味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红棕色至红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淡。 |
注意事项 |
出血者及孕妇禁用 |
1、现有的临床试验仅支持本品使用4周的安全性,临床使用不宜超过4周。 2、有胃肠疾病或合并出血性疾病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用药期间出现腹胀、恶心、腹痛等胃肠不适者也应及时检查肝功能。 4、用药后出现明显腹痛、腹泻者,停止用药.必要时应及时对症处理。 5、少数用药后可出现血液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的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不清楚。 6、用药期间出现肝功能(ALT、AST)、肾功能(BUN、Cr)指标升高或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的升高者应 停药并及时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