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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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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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内容物重0.15g |
每瓶装36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09 |
国药准字Z22024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破血散结。用于血瘀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舌强语蹇,舌紫暗,有瘀斑等,及高血压脑出血后的脑血肿、脑血栓见上述证候者。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水蛭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辅科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微腥,味咸。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出血者及孕妇禁用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