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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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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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锭重0.17g,滴眼用溶剂每瓶装8ml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16 |
国药准字Z210216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炉甘石(煅)、冰片、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龙胆浸膏、硼砂(煅)、明矾(煅)、芒硝、玄明粉。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气芳香、味微苦、具清凉感。滴眼用溶剂: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