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锭重0.17g,滴眼用溶剂每瓶装8ml |
7.5g*7袋(辅仁)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16 |
国药准字Z200542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炉甘石(煅)、冰片、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龙胆浸膏、硼砂(煅)、明矾(煅)、芒硝、玄明粉。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气芳香、味微苦、具清凉感。滴眼用溶剂: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