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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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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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每粒装0.2g |
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955 |
国药准字Z20050635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细菌性痢疾,急性肠炎及各种急性感染性疾患 |
用法用量 |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成分 |
呋喃唑酮 |
穿心莲、枯木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服。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