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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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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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40 |
国药准字Z22024353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本品用于清热泻火,消炎止痢。用于急性扁桃腺炎,细菌性肺炎,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疖痈瘰疬,急性乳腺炎,肠炎,细菌性痢疾及急性尿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口服,一次 3~4 片,一日 3次。 |
副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孕妇禁服。 |
成分 |
呋喃唑酮 |
本品主要成分黄连﹑黄柏﹑板蓝根﹑大黄﹑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孕妇禁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