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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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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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24片 |
0.1g |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国药准字H1089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口服。 1.抗癫痫,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 300~400mg 一日2~3次。 2.抗躁狂,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300~400mg 一日2~3次。最高剂量不超过一日1.6g。6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日20 ~30mg/kg,分3~4次服用。 |
副作用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常见有恶心、呕吐、畏食、腹泻等。少数可出现嗜睡、震颤、共济失调、脱发、异常兴奋与烦躁不安等。偶见过敏性皮疹、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聚集抑制引起异常出血、白细胞减少或中毒性肝损害。 |
禁忌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白细胞减少与严重肝脏疾病者禁用。6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化学名:2-丙基戊酸镁 分子量:C16H30MgO4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
1.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血小板计数。 2. 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 3. 本品发生不良反应往往与血药浓度过高(>120μg/ml)有关,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度检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