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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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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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24片 |
0.1g*48粒/盒 |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国药准字H200405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第一天一次性服用加巴喷丁0.3g(3粒);第二天服用0.6g(6粒),分两次服完;第三天服用0.9g(9粒),分三次服完。随后,根据缓解疼痛的需要,可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1.8g(18粒),分三次服用。2.癫痫:加巴喷丁可与其它抗癫痫药物合用进行联合治疗。加巴喷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分次给药(每日3次)。 |
副作用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主要是眩晕,嗜睡,以及周围性水肿,国外临床试验中发生的其他发生率高于1%并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不良事件2.癫痫: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嗜睡、疲劳、眩晕、头痛、恶心、呕吐、体重增加、紧张、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感觉异常及厌食 |
禁忌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已知对该药中任一成份过敏的人群、急性胰腺炎的患者禁服加巴喷丁胶囊。 加巴喷丁胶囊对于原发性全身发作,如失神发作的患者无效。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巴喷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
国外研究报道:撤药促使癫痫发作以及癫痫持续状态抗癫痫药物不应该突然停止服用,因为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频率。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加巴喷丁治疗组患者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为0.6%(3/543),而安慰剂组为0.5%(2/378)。在所有研究(包括对照和非对照的)中用加巴喷丁治疗的2074名患者中有31名(1.5%)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其中14名患者在以前的治疗中或服用其他药物时未出现过癫痫持续状态。由于没有足够的病史资料可以用,所以不能说加巴喷丁的治疗是否与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比未用加巴喷丁治疗者高或低有关系。潜在的致癌作用:动物致癌性临床前研究发现雄性大鼠胰腺腺泡腺癌的发生率较高,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加巴喷丁上市前临床研究对于预测其诱发人体肿瘤的潜在可能性尚不明确。临床研究包括2085名长期服药的患者,在停止服用加巴喷丁后2年内其中10名患者出现了新的肿瘤(2例乳腺癌、3例脑癌、2例肺癌、1例肾上腺癌、1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1例子宫内膜癌),11名患者出现肿瘤恶化(其中9例脑癌、1例乳腺癌、1例前列腺癌)。由于没有未经过加巴喷丁治疗的相似人群在肿瘤发生和复发率上的背景资料,因此不可能知道该研究中治疗是否会影响发生率。突然的和不能解释的死亡:在加巴喷丁上市前研究过程中,2203名治疗者(其中2103名患者为长期治疗)中有8人出现了突然的和不能解释的死亡。这些死亡者中的一些可解释为癫痫发作导致的死亡,例如在晚上癫痫发作未被察觉。该情况的发生率为0.0038人/年。尽管该比率已经超过了相同年龄和性别健康者的比率,但却在未服用加巴喷丁的癫痫者突然死亡发生率的范围之内(从普通者的0.0005~与该试验相似的临床试验人群的0.003,或0.0005~难治患者的0.005)。因此,结果是否可信取决于接受加巴喷丁治疗的人群的可比性和统计的精确性。特殊注意事项:临床对照研究中,16%的患者出现了可能有临床意义的血糖波动(<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范围3.5~5.5mmol/L)。因此糖尿病患者需经常监测血糖,如必要,随时调整降糖药剂量。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必须减量(见用法用量)。曾有服用本品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告。因此,如出现胰腺炎的临床症状(持续性腹痛、恶心、反复呕吐),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进行全面的体检,临床和实验室检查以期尽早诊断胰腺炎。对慢性胰腺炎的患者,尚无充分的使用加巴喷丁的经验,应由医生决定加巴喷丁的使用。同时使用吗啡治疗的病人加巴喷丁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升高。应仔细观察病人是否出现嗜睡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现象,应适当减少加巴喷丁或吗啡的剂量(见药物相互作用)。对驾驶及机械操作的影响本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镇静、眩晕或类似症状。因此,即便按照规定剂量服用本品,也可降低反应速度,使驾驶能力、操纵复杂机器的能力和在暴露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受到损害,特别在治疗初期、药物加量、更换药物时或者同时饮酒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