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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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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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538 |
国药准字H14023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1.用于治疗脑血栓形成的偏瘫、失语等症。 2.也适用于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引起的慢性脑供血不足,冠心病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周围血管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0天为1疗程 |
副作用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偶有过敏反应及口干、恶心、心悸、多尿等。 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可使少数病人发生激动不安、失眠等。 |
禁忌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2.心源性休克者。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替洛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羟乙基芦丁45mg,二羟丙茶碱60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1.交叉过敏,对其他茶碱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损害、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肾脏疾患。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