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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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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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50mg*7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538 |
国药准字H2008081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对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
副作用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 |
禁忌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2.心源性休克者。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替洛尔。 |
本品主要组成份氯沙坦钾。化学名称:2-丁基-4-氯-1-[[2'-(1H-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1.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2.肝功能损害: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 3.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