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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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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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200mg |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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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18 |
H201812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按照Fredrickson分类法诊断的原发性和继发性高脂血症,即高甘油三酯血症UV型高脂蛋白血 症);髙胆固醇血症(Ila型高脂蛋白血症):高甘油三酯和高胆固醇血症(lib型,m型及V型高脂蛋白血症)。 |
1.供成人使用 2.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性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3.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4.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血浆甘油三酯和胆固醇水平而定。每日平均剂量为:每日2-3次,每次1片,饭后服用。 IV型高脂蛋白血症,每日2次,每次1片。 IIb型,m型及v型高脂蛋白血症,每日3次,每次1片。 对于特殊重症患者可根据医嘱增加剂量。 每日总量不超过1.2g,可长期安全服用。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水平而调整剂量。可按下述方案给药:肌酐清除率80~40ml/min, 每日一片;40-20ml/min,隔日一片。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科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200mg规格的力平之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副作用 |
经对大童患者的长期临床治疗观察证实该药有很好的酎受性。临床对照和实验室检査结果显示, 该药对主要实质器官无毒性作用,对代谢旁路(糖和尿酸代谢)无干扰作用。 该药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皮肤血管扩张现象(变红、潮热感和瘙痒)。 这些症状通常在治疗后最初几天内迅速消失。 在治疗期间偶有胃肠反应(胃灼热感、上腹痛),头痛和哮喘的报道只有罕见患者因严重的副 作用而需终止治疗脠少数患者有局部和全身反应,有时很严重,可能与免疫变态反应有关(如风疹、眼睑和/或唇水肿、皮疹、哮喘样呼吸困难和低血压)。这些情况的患者应立即停用阿昔莫司,并采 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如果出现说明书中未提及的任何非预期的反应,患者应通知他的医生或药师。 |
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如果感到肌肉疼痛,疼痛肌肉敏感,肌肉无力,立即与医生取得联系,因为有时肌肉问题是很严重的。 -其它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转氨酶升高 ;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合石的危险性。 |
禁忌 |
已证实对本药过敏者及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 2.肝功能不全者 ; 3.肾功能不全者 ;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 5.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 ; 6.儿童禁用。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 |
成分 |
阿昔莫司 |
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对于长期接受治疗的患者,应适当的进行定期的脂质、脂蛋白、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査。虽然在动 物实验中没有发现任何对胎儿的损害,但妊娠或可疑妊娠以及哺乳期的妇女使用本品是不妥当的。 与其他同类药物一样,在使用阿茜莫司之前,最好采用低胆固醇和低脂肪饮食,有利于治疗。 勿使儿童接触该药。 |
1.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服用本品不能做为饮食控制的替代疗法,继续饮食控制仍是必要的,需定期进行常规血液检查。 2.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 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 ; 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3.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的浓度,以INR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