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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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片

规格

0.2g

0.15g(以伐昔洛韦计)
生产企业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336

国药准字H20065975
说明
适应症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用作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

3.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及预防复发,包括生殖器疱疹的初发和复发。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时1次),一疗程5-10日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副作用

1.口服给药少见皮肤搔痒,长程给药偶见月经紊乱。

2.长期口服本品可引起关节疼痛、腹泻、头痛、恶心、呕吐、晕眩、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较短程用药为多)。长期用药可出现痤疮和失眠,短程用药可出现食欲减退,但都较少见。以上症状持续存在或明显时,应引起注意。

1.消化系统少数患者有轻度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乏力、眩晕。

3.血液可引起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和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

4.心血管系统可引起心动过速、血管扩张等。

5.其它可见皮肤瘙痒、关节痛、肌痛、畏光、眼痛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和孕妇禁用。

本品禁用于对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品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成分

主要成分:阿昔洛韦

化学名称: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9H-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可溶颗粒;味微甜。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