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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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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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00ml:膦甲酸钠2.4g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03 |
国药准字H20064638 |
说明 | ||
适应症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于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免疫缺陷者(如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也可用于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免疫缺陷者(如HIV感染患者)的皮肤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日5次,一次0.2g,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患者应按照下表调整剂量 |
静脉滴注。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如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9660543590574832845342287849362572463021664224186039 (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 |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白色片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 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 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 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 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 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 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 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可耐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可耐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可耐不能采用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可耐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可耐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可耐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