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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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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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3g(以伐昔洛韦计)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03 |
国药准字H20184032 |
说明 | ||
适应症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于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日5次,一次0.2g,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患者应按照下表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日。 |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盐酸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药中其它任何组分过敏或不能耐受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性状 |
本品白色片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 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 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 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 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 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 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 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治疗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