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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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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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25g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92 |
国药准字H199910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带状疱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引起的皮肤或粘膜感染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法用量 |
口服。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日5次,一次0.2g,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人患者应按下表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ml/分钟)(ml/秒)剂量(g)给药间隔(小时)生殖器疱疹起始或间歇疗法>10(0.17)0.24。 |
口服。成人一次0.25g.每8小时1次。治疗带状疱疹的疗程为7日,治疗原发性生殖器疱疹的疗程为5日。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推荐剂量如下: 机研清除率 利量 ≥60ml/分钟 成人一次0.25g,每8小时1次 40 ~59ml/分钟 成人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 20~39ml/分钟 成人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 <20ml/分钟 成人一次0.125g,每48小时1次 |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 头繁、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皮: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性状 |
本品白色片至类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对阿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v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督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背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标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行效不住时,应考虑有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划 同普洛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必须告知患者本品不能治愈生殖器疱疹,本品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的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