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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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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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6g |
生产企业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国药准字H19991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1)肝损伤:病毒性肝病,药物性肝病,中毒性肝损伤,脂肪肝,肝硬化等;2)肾损伤:急性药物性肾损伤,尿毒症;3)化放疗保护;4)糖尿病:并发症,神经病变;5)缺血缺氧性脑病;各种低氧血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可用于化疗(顺铂,环磷酰胺,阿齐霉素,柔红霉素,博来霉素)的辅助用药,可以减轻化疗造成的损伤而不影响疗效,从而增加化疗的剂量。首次给药剂量1500m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GS,15分钟内静脉输注,在第2到5天,肌注,600mg每天。环磷酰胺治疗后,应立即静脉15分钟输注以减轻化疗对泌尿系统的影响。对于顺铂治疗,还原型谷胱甘肽剂量不超过35mg/mg顺铂,以免影响化疗。或遵医嘱。可用于酒精、病毒、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导致的肝损伤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00mg,qd,iv,30天;重症肝炎,1200-2400m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00mg,qd,iv,30天;脂肪肝,1800m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00m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00-1800mg,qd,iv,14-30天。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00mg/m2,或遵医嘱。对于低氧血症的治疗,剂量1500m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静脉给药,以后每天300-600mg肌注维持。产品(300-600mg)肌注时必须完全溶于溶解液,溶解液需清澈无色。静脉注射给药,药物能够被溶解液溶解然后缓慢注射,静脉滴注给药至少需要20ml溶解液。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即使大剂量、长期使用亦很少有不良反应。罕见突发性皮疹。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成分 |
拉米夫定。 |
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分子式:C10H18O6N3S分子量:308.33 |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药为白色晶状粉末,并配有3或4 mL的溶剂。 |
注意事项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
1 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 2 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溶解后的本品在室温下可保存2小时,0~5℃保存8小时。 3 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