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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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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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5g |
生产企业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国药准字H20193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拉米夫定。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