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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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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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4片 |
10万IU/粒 |
生产企业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18 |
国药准字S20020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感染引起(或同时存在)的宫颈糜烂。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直接将本品放置于阴道后穹隆接近宫颈口处,睡前使用。每次1粒,隔日一次,9粒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药后可能出现轻微的下腹坠胀、腰酸、阴道有刺痛或烧灼感、一过性低热、白带增多等,停药后会自行消失。 |
禁忌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固体栓剂。 |
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
1.月经期间停止用药。2.用药期间禁止性生活。3.禁止坐浴。4.哺乳期妇女、孕妇禁用。5.本品在30℃以上时可能发生融化现象,使用前请放置于2~8℃冷藏。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